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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物业管理离我们有多远
〖来源:芜湖日报 | 作者:张申尚 | 时间:2003-9-2 | 浏览:  双击滚屏〗
  9月1日,《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往物业管理中所存在的混乱及权责不明现状将得到有效改善。有业内人士对此评价:将中国物业管理正式推向了市场化与制度化。昨天,记者采访了我市一些人士,倾听了他们对芜湖物管行业的理解和建议。
  一位姓尹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谈到“物管条例”的出台,第一句话就是“很及时”。他说,他的公司成立两年多来年年亏损,一方面居民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满,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对开发商和居民也牢骚满腹,三方达不成一种理解和协调,每一件有关小区管理的事情,都会引起无穷的争议,整个小区的维护得不到居民的支持,陷入一片混乱与埋怨声中 。在他看来,“物管条例”的出台,至少能清楚地评判今后各方的做法究竟谁对谁错,使物管工作彻底告别“人管人”和权责不明的状况,使居民、物业公司包括开发商都能处于平等的地位,使物管工作透明化。
     对照“物管条例”,众多业内人士均认为目前我市的差距很明显,这差距尤其表现在,我市200多个小区中真正成立业主委员会、举办业主大会者,实在太少。实际上,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只有业主献计献策,对物业公司提出要求,那样才能促使小区管理不断踏上新台阶。另外,我市一些老化的小区在配套设置方面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很多小区不仅没有绿化,小区内的车库、垃圾桶等都严重不足。最好的物管服务,都是建立在完善而配套的小区设备基础上的,对小区配套设施的重视和要求,将是开发商必须考虑到的一个环节。另外,一些居民也提出了对小区招标物业公司透明化的期望。与居民对物业公司提出的要求差不多,物业公司则希望居民在看到自身权利的同时,不要忘记自己所应承担的对小区建设的责任。
  市房管部门一位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省物管产业的基础不及沿海一些省份的十分之一,我市与合肥、马鞍山等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我们的物管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物管条例”的出台恰好可以使我市处于成长期的物管工作有了一个发展的模本和参照,如果各方面都能严格依照“物管条例”的具体要求去做,随着芜湖小区开发建设的日新月异,物管这一产业在芜湖一定能够取得不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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