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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适房补贴由每平方米200元提高到260元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时间:2003-8-29 | 浏览:  双击滚屏〗
    从2003年9月1日起,江苏南通市经济适用房补贴标准将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提高至260元。该市将重点开发建设老百姓买得起、住得好的中低价商品房,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从2003年起,南通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发放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已婚家庭夫妇平均年龄年满28周岁或单身年满30周岁、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家庭成员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计算),上述对象购买市区二手住房或二、三类地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可申请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
    从2003年起,南通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廉租住房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由市区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特困职工家庭。
  从9月1日起,对在南通市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或二、三类地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消费者,政府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与此同时,该市进一步提高人均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12万元;降低居民购房首付比例,购买商品房个人首付款额度调整为购房款的20%。
    从2004年起,南通市将每年建设不少于10万平方米控制套型面积、控制销售价格的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近期销售价控制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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