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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办就房地产开发行业非典防治提出要求
〖来源:芜湖建设信息 | 作者: | 时间:2003-5-16 | 浏览: 双击滚屏〗
为严密控制非典型肺炎疫情传入和扩散,市开发办日前发出通知,就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非典”防治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的“非典”预防工作,明确责任人,建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认真落实有关《通告》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单位人员、场所、工地的“非典”预防、监控工作。要对办公室、售楼处、接待处等场所采取经常消毒,通风换气,加强监控等预防措施。使用质量合格的消毒药剂,定期对大堂、电梯、楼梯扶手、共同门等公众频繁接触的地方和部位进行全面消毒擦拭;尽可能不使用中央空调,确需使用的要对过滤网定期清洗,对出风口定期消毒擦拭。要做好从事销售、财会、施工管理人员的保洁、消毒工作,并配发口罩、防护手套、预防药品等。同时,要有效控制和减少群众信访特别是群体性信访。确保被拆迁人、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防范和及时解决、化解矛盾和纠纷。坚决防止因拆迁、质量、延期交房等原因上访引发交叉感染和疫情的扩散、蔓延。
通知强调,各开发企业近期不得新增外来用工。急需聘用人员的,必须报开发办同意。同时要做好聘用人员的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姓名、居住地、来芜前所在地、身份证号),提供健康证明。认真执行责任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劝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去“非典”疫区出差。对近期内到过“非典”疫区的出差人员,要劝其在家医学观察二周。发现疫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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