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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水总公司切实采取措施确保非典时期城市供水安全
〖来源:芜湖建设信息 | 作者: | 时间:2003-5-16 | 浏览:  双击滚屏〗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建委的安排,市供水总公司切实采取措施,确保“非典”防治时期的城市供水安全。
    一、加强水源管理。尤其是取水头的“航标灯”、“水源保护标志牌”到位完好,加强水源保护宣传,防患未然。
    二、加强水质管理。重点是加强消毒,市供水总公司已调整各水厂水消毒剂(Cl2)的加注量,使出厂水游离余氯控制在0.5~0.8mg/L(国家标准不低于0.3 mg/L),确保管网末梢水余氯含量大于0.15 mg/L。同时,严格执行新的《水质内控指标》,确保管网水浊度1NTU标准,增加对三个水厂水质(沉淀水、出厂水)的抽查频次,每月抽查10次。有效减少自来水中有机物、细菌及病毒等有毒物质的含量。加大了全市32个管网水监测点的抽查力度,重点抽查边远地区(大桥镇、清水镇、火龙岗镇、三山镇)末梢水水质,确保管网水综合合格率达100%。
    三、加强内部管理。为保护供水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防范“非典”,供水总公司紧急下发通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一是各单位对生产厂区、车间、泵房、服务大厅及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定期进行消毒。二是水厂生产人员做好自身防范措施,每日上岗前由值班领导测量体温,无异常情况的方可上岗。三是各水厂近期内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
    四、在保障全市供水的同时,重点保证医院、学校的正常供水。对收治“非典”的重点医院和“非典”隔离区,建立密切联系,确保24小时不间断供水。对特殊部门(部分学校、医院等),无偿赠送了二氧化氯消毒剂,加强卫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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