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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2002年房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国家建材局信息中心 | 作者: | 时间:2003-5-7 | 浏览:  双击滚屏〗

    一、关于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情况

    2002年以来,我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冀政[1998]45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逐步完善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政策体系。自1998年12月15日全省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根据全省实际情况,  省政府和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分别于1999年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职工住房建设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2002年又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通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保证了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货币化分配能够有效启动和不断推进。各市根据不同情况,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实施办法》。
    二是进一步加大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宣传力度。省政府领导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对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巩固住房制度改革成果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具体的要求。省建设厅、省房改办领导结合迎接“十六大”,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宣讲房改成果和房改政策。各市建设(房改)部门都利用多种场合和形式,组织了对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政策进一步了解。
    三是稳妥扎实做好实施货币化的基础工作。首先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普遍调查摸底,分级建立职工家庭住房档案。各市房改办会同纪检、工会、统计等部门,组织专人,分单位、分系统进行普查知识培训,印发有关普查资料,对回收的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汇总,形成了比较真实可靠的第一手素材,为住房补贴发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其次,对住房补贴对象进行了确认,确保应补尽补。同时对补贴资金需求作了预测,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所需资金。第三,有计划分步骤稳妥启动住房补贴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保定、承德、秦皇岛、邢台、沧州市共为3700名职工发放购房补贴4009万元,其他城市正在陆续启动中。
    四是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提高公积金覆盖率。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列入领导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到2002年10月,全省138个县(区、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93个,占67.4%。缴存公积金职工人数达到367万。公积金缴存比例逐步提高,大多数城市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达到7%, 单位缴存比例达到10-12%。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逐年增多,截至到2002年10月, 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09.4亿元,余额为82.2亿元,分别比今年6月底增长28.7%和32%。公积金个人贷款进一步开展,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22260户, 贷款余额为9.9亿元,较好地满足了职工个人购房需求。
    五是逐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水平,促进公房出售。各市继续积极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不断加大租金改革力度,全省公有住房租金水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达到2.4-2.8元,占双职工家庭收入的10%左右。华北油田公房租金达到每平方米4.8元。租金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公有住房的出售,提高了职工住房产权的变化。到目前为止,原有旧公有住房90%已出售给职工个人,职工个人自有房屋产权比例已达到85
%,比1997年提高近一倍。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撤并及健全监督体系的落实情况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后,我省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正健康有序顺利进行。
    一是8月11-12日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部署了我省贯彻落实的意见。主管副省长何少存参加会议,对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搞好机构调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房改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省建立了由省政府领导、省建设厅、财政厅等11个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制度。各市成立了以市长或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构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办公室与省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认真组织对原有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审计。省审计厅、财政厅和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住房资金(公积金) 管理机构审计工作的通知》,从9月中旬开始,由各市审计、财政部门抽调近200名人员对104个市(县、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审计。到目前审计工作全部结束,并已陆续向省写出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没有发现大的违规违纪行为,为向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奠定了较好基础。
    五是慎重组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组建过程中,根据国家规定,严格按照“三个三分之一”的要求聘请管委会组成人员,保证委员的组成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目前,石家庄、沧州、衡水市、承德、秦皇岛、廊坊等市公积金管委会已组建。其他各市已对管委会成员组成提出具体名单,正按有关程序和规定组织聘任。
    六是周密拟制管理机构调整的实施方案,并陆续上报审批。到目前为止,省政府已对沧州市、石家庄市、承德市上报的方案予以批复,对保定市的方案提出了修订意见。各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独立设置的规格比较重视。除唐山市、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格拟定为副县级外,其余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格都定为正县级。
    七是市(县、区)机构调整工作按照"冻结、清理、审计、移交"四个环节和"不乱、不断"的要求有序进行。各市采取措施,积极工作,确保正常的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不间断,职工缴存、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不停止,清理和回收项目贷款不拖延。9月份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比8月份增加近2亿,公积金个人贷款增加13723万元, 仅唐山市就增加10357万元。原管理机构人员的思想也比较稳定。
    八是召开了公积金网络监控系统工作部署会。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中。

    三、关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

    省、市政府对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比较重视,其作为新的住房供应体系的组成部分,是解决困难职工家庭住房问题有效途径的重要性日益被各级领导所认识,廉租住房的资金筹集和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一是陆续出台有关政策。秦皇岛、邢台等市已经制定《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石家庄、承德等市正在拟订《最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办法》。多数城市已经把廉租住房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规划。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和解决房源,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石家庄市建设的10050平方米廉租住房,2003年上半年可以竣工使用。保定市已筹集资金1300万,计划建设廉租房10000平方米,160余套。承德市房改办在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较少的情况下,从增值资金中拨付90万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沧州、邯郸市利用腾空的空旧住房12016平方米,作为廉租住房的房源,为197户职工解决了住房。秦皇岛市在已建成廉租住房20000平方米后,为保证廉租住房稳步启动,健康发展,市政府组织房改办、财政、民政等部门赴上海、长春、成都等城市考察学习,参照外地经验确定了货币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货币配租为主的基本思路,现正征求意见,有待实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住房分配货币化推进进程比较缓慢。主要原因在于多数企业、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差,住房补贴资金不到位,有的甚至没有住房补贴资金来源;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行业之间经济状况不平衡,住房补贴的发放中有畏难、观望甚至怕职工闹事的情况。
    二是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工作发展不平衡。其原因在于省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后,前期各市领导忙于日常事务后期又忙于“十六大”精神的贯彻学习、换届工作准备等大事,影响了调整方案的及时研究和报送;另外各市与编制办公室之间工作协调尚需一段时间,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工作也有一定影响。
    三是对包括廉租住房制度建立在内的房改政策调查研究不够,对各市工作缺乏及时的检查和有力的指导。

    五、明年的工作思路

    2003年我省的房改工作,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以完善新的住房供应体系、分配体系为主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求重点工作有成果,难点工作有突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下大力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落实。在摸清底数、落实到人的基础上,制定出兑现规划。首先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着手,再逐步向企业延伸,力求使多数无住房或住房不达标职工家庭得到购房补贴。同时做好其他房改深化工作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有住房出售等政策的落实。
    二是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决策体系和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督促,争取按期保质完成。对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逐一调查督促,对已经建立制度的县(市)提高单位覆盖面,适时适度提高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建立和完善公积金管理网络监控系统,实现全省联网。采取措施,清理和回收公积金逾期贷款,防范资金风险,保证公积金运作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房改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河北省房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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