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30日是国家规定的170个城市禁用黏土实心砖的最后期限。因此,这一年也是合肥市“禁实”的决战之年,攻坚之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坚持以政策法规为先导,“禁实”为主线,建筑应用新墙材为龙头,专项基金为调控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实施墙改系统工程,在宣传贯彻政策法规、禁用和限产黏土实心砖、发展新型墙材和专项基金征管用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取得了“禁实”、推广应用新墙材和专项基金征收工作的“三突破”。为巩固“禁实”成果,进一步推动墙改事业发展,合肥市确定了2004年墙改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 一、2004年墙改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发展思路: 按照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及合肥市关于“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整体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战略举措,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快墙改工作的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致力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工作重点:“禁实”工作仍是2004年和今后更长时期的工作重点。我办将继续围绕这个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墙改各项工作,不断扩大“禁实”范围和成果,逐步将“禁实”工作向远城区、县城及建制镇推进。
二、以“禁实”为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推动墙改工作向纵深发展。2004年要狠抓黏土实心砖生产的源头。一要抓好黏土实心砖限产。要求各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年初所核定的关于黏土实心砖的控制计划,对于突破核定生产计划的,按安徽省政府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罚款。同时要求财税部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税“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二要坚决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黏土实心砖生产线,禁止各地、各单位借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为名,新增黏土实心砖项目。三要加强建设、规划、建管、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应用领域的“禁实”工作,严格把好设计施工图关于“禁实”内容的审查。四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对各开发区、工业园和政务新区等范围的“禁实”工作力度。
三、开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攻关,加快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工作。2004年,我们将继续举办技术培训和业务交流,开展新型墙材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攻关。特别是要加大投入,扎实开展新型墙材的建筑应用及节能建筑的试点示范工程,以科学数据和实物形态验证新型墙材及其建筑的优越性和综合经济效益,以加快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同时,我们要引导、鼓励新型墙材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生产出质量好、档次高、保温隔热和节能环保型新型墙材,并注重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配套化,保证我市建筑市场的要求,适应我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和需要。
四、加强专项基金的征、管、用工作,充分发挥其调控作用。2004年,我办将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加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力度,以保证墙改工作向深层次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深入有关部门和各开发区及新建工业园等区域开展情况调研,针对问题制定措施和办法,切实有效地解决上述区域的征收盲点问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标准缴纳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进行查处。
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墙改工作管理是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既需要政府制定地方规章,加强行政管理,又需要人大制定地方法规,便于依法行政,因为执法检查和依法行政是墙改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办将继续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配套工作,既要争取政府出台墙改政策和规章,又要争取人大出台地方法规。
六、把宣传工作贯穿墙改工作的始终。实践证明,墙改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以宣传开道。哪里有成效,哪里有问题,哪里有疑虑,都必须通过宣传。特别是“秦砖汉瓦”几千年,如不通过大量宣传怎能全面禁止。因此,2004年我们将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不断通过媒体、传媒和现代信息手段,丰富宣传的形式和内容,突出向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宣传的重点,并增强宣传的感召力和说服力。通过宣传,让广大干部和群众明确墙改工作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全面开创我市墙改工作的新局面而共同奋斗。 |